感觉减速标线日,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设施管理处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编写的本市首部《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区域标准将开始实施,标准分为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道路交互与通行标线和道路交互与通行信号灯等三大部分。
这一标准通过对设置的地点、设置的位置和设置的形式的明确规定,强调了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标线和信号灯设施在实际道路中的具体应用。三种减速标线米宽的设计,以及在繁华地区要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都在关怀着司机和行人们出行的安全和便捷。
记者在标准中发现,本标准除了国标规定的标志标线种类外,还包括了近些年由于北京市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的需求而出现的一些已经在北京道路上大范围的应用的新型标志标线,如限时停车位标线、减速标线等。
减速标线通过不同设计,从不同角度提前保护了司机。司机在道路上行驶,遇到前方有弯路、坡路及视线不良等道路时,根据道路状况的不同,会看到和感受到3种不同的减速标线,也就是感觉减速标线、视觉减速标线和彩色路面。
感觉减速标线是一组垂直于车行道分界线的白色标线,它具有一定的厚度,中间留有宽水槽,能够最终靠司机驾驶车辆时的碾轧震动感来警告驾驶员前方应减速慢行。
而司机在路上看到一组平行于车行道分界线的菱形块虚线时,他看到的就是被称为视觉减速的标线,这种视觉减速标线通过车道逐渐变窄对司机视觉上的冲击,警告驾驶员应减速慢行。标准规定,在视觉减速标线的起始位置,还应该设置30米的渐变段,四边形虚线米。而且视觉减速标线米间隔设置。
另外,目前还采用了彩色路面措施。彩色路面主要设置在弯路、坡路等交通事故高发的路段,本市的不少路段都慢慢的开始使用了。
在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方面,标准还作了细致的要求。根据标准,当道路设计时速为100到120公里时,司机应该在距危险点200米至250米时看到警告标志;而当司机遇到连续弯路总长度大于500米时,路上应该重复设置连续弯路标志。
标准中特别规定了交通警告标志的设置要求,包括:在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人行横道线以前,应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前,应设置注意儿童标志;在经常有非机动车出入、横穿的路段或机动车跨越非机动车车道的地点前,应设置注意非机动车标志等。
另外,标准还规定,应对道路状况设置警告标志,如:在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前,设置注意落石标志;在路滑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前,设置易滑标志;在路面颠簸较强烈的路段前,设置路面不平标志以及设危险地点警告标志等。
标准对停车位标线也提出明确要求,停车位的设置应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同时保证停车位内车辆方便出入;人行步道上一般不设置停车位,如需设置时,应保证3米以上的有效人行步道宽度。
胡同或支路内设置停车位,道路宽度不应低于6米,且只能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公共电汽车站、加油站、消防队、医院等地点两侧50米范围内及井盖上方、变压器下方不应设置停车位。